不可以言代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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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8287
颗粒名称: 不可以言代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5月15日佛山报登载的关于古代故事。
关键词: 领导 法律 统治阶级意志

内容

《资治通鉴》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戴胄就任大理寺少卿时,因很多考生伪造资历骗取官职,所以唐太宗敕令自首,违者处死。令下不久就查出了一个冒充名门的考生,唐太宗想把他杀死。戴胄说:“按照法律,这个人应处流刑。”(注:流刑,流放到边远的地方)太宗发怒说:“你执法而不执行我的命令,这不是使我失去威信吗?”戴胄回答说:“命令有时出于领导者个人的喜怒,而法律是国家制订颁布用以取信于天下的,秉公执法,才能取信于民啊!”后来,太宗明白了这个道理,接纳了戴胄的意见。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认识到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法制的基本要求,维护法的权威和尊严才能取信于民。当今,我国的法律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意志,也是广大人民的行为规范,它具有更大的权威和更高的尊严,每个公民特别是执法者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不能单凭个人意志、感情,以言废法,以言代法。这样才能使法律真正起到治国的作用。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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