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然被依法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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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7823
颗粒名称: 刘浩然被依法判处死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现年49岁的刘浩然,因犯投机倒把、诈骗和行贿罪,4月25日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依法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关键词: 行贿罪 诈骗罪 死刑

内容

本报讯 现年49岁的刘浩然,因犯投机倒把、诈骗和行贿罪,本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依法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浩然于1984198年10月至1985年3月间,充离休老干部和“中华国际技术开发公司”顾问,骗取了“烟台公司”总经理头衔,从中就地倒买倒卖彩色电视机、汽车,非法经营总额60多万元;同时以签订假合同,骗取预付款的手段,诈骗1300万多元,以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500元。
  (符砝)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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