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摩托车违章行驶城乡各地将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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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7486
颗粒名称: 制止摩托车违章行驶城乡各地将有新规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4月15日起佛山市市区开展一次以制止摩托车违章行为为重点的交通整顿,强化交通管理,依法从重处罚违章者和肇事者。
关键词: 摩托车 交通 管理

内容

本报讯 目前,摩托车违章肇事的现象非常突出,我市市区今年首季,发生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就有108起,造成3人死亡,致伤68人,经济损失15680元。造成事故的原因,往往是由于一些摩托车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所引起的。针对这种状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四月十五日起,在我市市区开展一次以制止摩托车违章行为为重点的交通整顿,强化交通管理,依法从重处罚违章者和肇事者。特别对无证驾车和酒后开车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七天的行政拘留及二百元罚款。对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要追究车主责任,吊扣其驾驶证。对内街驾车、超速行车、越线行车、右边超车、超装滥载等违章行为,也将分别情节轻重给以扣分、扣车、罚款或集中办班教育。
  据悉,从五月一日起,凡在我市范围城乡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含轻便车)驾驶员及其乘搭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者,每人罚款二十至三十元,,并对驾驶员作扣三分票处理。
  (庞浩佳 张超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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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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