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事的观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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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6883
颗粒名称: 依法办事的观念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2月24日,《羊城晚报》刊登《广州首宗治安行政案件今晨开庭》消息,这宗诉讼活动是我们社会逐步走上法治轨道的生动例证。
关键词: 法律 观念 原则

内容

在未谈正题之前,请允许我讲一件“民告官”的事。二月二十四日,《羊城晚报》在一版刊登了一条《广州首宗治安行政案件今晨开庭》的消息,说的是广州市民徐某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他不服广州市公安局的处罚,于是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原告徐某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广州市公安局长宋恕忠的委托代理人,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参加了诉讼活动。这宗诉讼活动说明了什么呢?第一,它说明民与官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任何特权;第二,它说明依法办事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这宗诉讼活动是我们社会逐步走上法治轨道的生动例证。
  讲依法办事,就是实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这条原则是任何公民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经过去年的“普法”宣传,人们法的观念逐步树立起来了,但是由于时间短,宣传的深度不够,依法办事的观念在不少的干部和群众的脑子里还是比较淡薄。这仍虽要紧密结合实际,宣传和提倡遇事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做一个遵法守纪的好公民。
  依法办事。干部是关键。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律与政策、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养成既要遵守政策又要依靠法律办事的习惯,坚决反对超越法律之上,置身于法律之外的特权思想,克服权力大于法,人情重于法等一切妨碍,这样才能坚持依法办事。
  在依法办事方面,司法、执法人员负有重要责任。他们既要做守法遵纪的模范,又要在执法过程中,坚决贯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畏权势,不讲情面,坚持和发扬公正廉明、执法如山的法治精神和职业道德,带动群众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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