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县国土局严肃处理两宗违法用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6704
颗粒名称: 三水县国土局严肃处理两宗违法用地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3月,三水县国土局对两宗违法转让土地作出严肃处理,予以罚款。
关键词: 国土局 违法用地案件 农村

内容

本报讯 最近,三水县国土局对两宗违法转让土地作出严肃处理,予以罚款。
  原高丰区㘵心乡桥头村,擅自将该村土名为塘尾的6826.94平方米土地分别卖给104户私人(外地人)为主作建房用地。三水县国土局根据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对桥头村出卖土地一事处以罚款57656元。
  三水县搬运公司于1986年七、八月间,擅自将县政府批给其兴建职工宿舍、汽车维修部用的11.4亩土地平整后,转让给高丰食品站、木材公司、二轻局、金本九水江乡运兴塑料五金厂等单位和个人,从中牟利对此,县国土局决定,没收其非法转让土地得款207763.86元。
  (陈廷)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陈廷
责任者

相关机构

国土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三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