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女怨妻理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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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6318
颗粒名称: 生女怨妻理不该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通过举例的方法,说明了纠正人类漫长的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和旧习惯,仍然是当前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键词: 男尊 女卑 法律 常识 教育

内容

某乡青年农民黄某与其妻李某婚后生活和睦,夫妻、婆媳关系一直都很好。但后来李某生了一个女孩,平静的家庭生活立即掀起风波。丈夫责怪妻子无用,不会生男孩;家婆骂她是废物,没有为她家续“香火”。生了女孩似乎成了黄妻的一大罪过,自此她经常受到冷落和虐待,丈夫还迫她离婚。李某忍受不了折磨,一气之下把女婴和自己捆在床上,准备放火自焚,幸被群众及时发现制止,乡干部妥善处理才平息了风皮。
  生女即虐妻休妻,这完全是封建旧意识在头脑里作怪。在女子地位极为低下的封建社会里,做媳妇的生不出儿子,就犯了“七出”之规,丈夫可用一纸休书逐她回娘家。今天,在我们社会主义时代,妇女成了“半边天”,男女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是平等的,完全没有任何歧视虐待妇女的理由。何况,从生理科学上分析,在性别的形成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存在于父亲精子中的Y性染色体,决定胎儿性别主要是父亲而不是母亲。因此,生了女孩就责怪妻子,这是不懂科学的封建愚昧思想。
  据说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只有一个独生女,后来他的女儿出嫁后生了一个女孩,他立即高兴地写了一首贺诗:“自嗟生女晚,敢讶抱孙迟。怀中有可抱,何必是男儿。”明末时寿宁知县冯梦龙曾出《禁溺女告示》说:“……一般十月怀胎,吃尽辛苦,不论男女,总是骨血,何思淹弃?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命从何来,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封建社会的士大夫尚能如此开明,时至今日,身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还做出鄙婴虐妻的行为,相比之下,岂不汗颜!
  歧视妇女,遗弃和溺害女婴的事在我市特列是农村时有所闻。这足以说明,纠正人类漫长的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和旧习惯,实现彻底的妇女解放,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仍然是当前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领用教育、道德和法律的力量,刹住虐妻、遗弃和残害女婴的歪风。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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