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娣曾建北受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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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6030
颗粒名称: 罗平娣曾建北受法律惩处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处了引诱妇女卖淫罪犯罗平娣、处流氓罪犯曾建北。
关键词: 人民法院 罗平娣 曾建北

内容

本报讯 最近,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处引诱妇女卖淫罪犯罗平娣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流氓罪犯曾建北有期徒刑二年。
  罗平娣在坦背区开设荣记饭店,为招徕顾客,于去年三月间,在曾建北的要求下,介绍本店女青年陈某(已送劳教)给曾相识,并给陈某避孕针两支,要其注射后跟曾外出卖淫。同年七月间,曾建北先后伙同嫖客马某等三人,用汽车载着女青年陈某到一些地方卖淫后为公安机关破获,缉拿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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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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