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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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5915
颗粒名称: 学法普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2月20日佛山市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强调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习惯,当前重点是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关键词: 佛山市 普法 会议

内容

市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强调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习惯,当前重点是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本报讯 “当前普法的首要任务是采取各种宣传形式,组织全体公民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使广大干部群众懂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宪法的指导思想,是立国之本,从而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是本月20日至22日召开的市普法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员会书记陈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绍平在会上讲了话,副市长宋荣贵主持了会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苏明实传达了全国和省法制宣传工作会议的精神。
  会议认为,去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市各地掀起了群众性的学法热潮,全市已有1775000多人参加了系统的普法学习,占普法对象的73.9%,多数县(市、区)已学完“六法一例”,有的已学完“八法一例”。广大干部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
  会议在部署今年的工作时指出,要在继续抓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有层次地在全市公民中全面铺开普法学习。当前,重点是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宪法》,要把《决定》广为张贴,做到家喻户晓。会议还对机关干部、厂矿企业包括乡镇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城镇居民、农村以及大中小学等的普法教育提出了具体的意见,要求继续坚持考核制度,不合格的要补课;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带头学法用法。
  (范运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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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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