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承诺的合同仍未成立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5612
颗粒名称: 已承诺的合同仍未成立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2月13日,佛山报登载了关于已承诺的合同仍未成立的来信及回复。
关键词: 承诺 合同 成立

内容

编辑同志:
  去年十月九日,我与一间宾馆签订一份买卖草鱼的合同,规定由我向宾馆提供草鱼二百五十公斤,总价款八百元。十月十日,我因有五百公斤塘鱼外运,又与该宾馆车队约定运输塘鱼的合同。但事后,宾馆车队却提出车辆紧张,不能提供车辆运塘鱼。我对宾馆车队不讲信用的行为很气愤,便决定将买卖塘鱼合同作废。宾馆则认为,买卖塘鱼合同已成立,不能单方废约;而运输塘鱼合同,因未交付实物,不能认为合同成立。请问:对方已承诺运输塘鱼的合一同仍未成立吗?
  顺德县 何明
  何明同志:
  买卖草鱼合司和运输塘鱼合同,是两个不同种类的合同,前者是诺成合同,后者是实践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即能成立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即按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得单方变更或废除。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托运人交付约定的标的或实物,承运人接受了货物,取得了运费,另有约定,运费到付或汇总核收者除外),合同才能成立。可是,你与宾馆的买卖草鱼台同已经成立,不能擅目撤销,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而运输塘鱼合同,尚未交付塘鱼,合同并未成立。
  ·李坛·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李坛
责任者
何明
责任者
何明
相关人物
李坛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