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出租房屋合法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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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5423
颗粒名称: 承租人出租房屋合法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2月6日,佛山报刊登笔者对邓小霞同志提出的“承租人出租房屋合法吗?”这一问题,给予答复。
关键词: 笔者 承租人出租房屋问题 给予答复

内容

编辑同志:
  我岳母在国内有一幢二层的楼房一九六〇年,她去加拿大侨居,将此楼房的地下出租给何铭,随后何也出国侨居,临走时,擅自把该楼房地下出租给邻居陈玉使用,每月收取租金四元五角我岳母得知此情况后,要求收回这幢房屋的地下请问:何铭出租房屋的行为合法吗?陈玉也有房屋居住,我岳母能否收回该楼地下。 顺德县 邓小霞
  邓小霞同志:
  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承租方把租赁物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
  出租方的同意因此,何铭事前没有征得你岳母的同意,就把承租的房屋转让给第三人陈玉承租使用,这是违法的,何铭应退回全部租金,同时也应把房屋退还给你岳母。 ·颜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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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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