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江区公安分局发出通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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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5245
颗粒名称: 汾江区公安分局发出通报
并列题名: 严肃处理南方音像公司被盗案中失职人员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2月2日,佛山报刊登了汾江区公安分局发出处罚直接责任人的通报。
关键词: 汾江区 公安分局 发出通报

内容

本报讯 最近汾江区公安分局就佛山市南方音像公司财务室一月四日发生一起重大盗窃案件,在内部单位发出处罚直接责任人的通报。决定依照《广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条例》的精神,对该公司严重失职的值班员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天和三天的处罚;对违反制度的总务员、会计员给予警告罚款处理。
  一月四日凌晨一时许,该公司财务室本有两名值班员值夜班,因其蒙头大睡,竟让四名从广西流窜来的案犯,用暴力撬开门户入内,接连撬烂七张办公台的十六把锁头,并在其中一张办公台的抽屉内找到保险柜钥匙,开启了保险柜,盗去人民币一千六百六十二元,国库券五千七百六十五元,粮票四千八百五十五斤。该案在公安机关的缜密侦察下,已于一月七日破案,抓获了其中三名案犯,缴回了大部分赃物,另一案犯仍在追捕中。
  汾江区公安分局在通报中,希望各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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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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