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患”难逃法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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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4084
颗粒名称: “乡患”难逃法网
并列题名: ——记何志刚抢劫、盗窃团伙案
分类号: G210
摘要: 何志刚、何志能兄弟俩无恶不作,1986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抢劫、盗窃罪犯何志刚死刑,同案犯何志能无期徒刑、韦汝能有期徒刑十三年。
关键词: 何志刚 何志能 判决

内容

最近,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抢劫、盗窃罪犯何志刚死刑,同案犯何志能无期徒刑、韦汝能有期徒刑十三年。在宣判之后,何志刚感叹地说:“我真想不到会判处死刑,这都怪自己平时不学法不守法。父亲的溺爱,使我兄弟俩在犯罪的泥坑中越陷越深。希望所有青年引以为戒,不要再走我这条绝路了。”
  何志刚、何志能兄弟俩从小在乡村里偷偷摸摸,打架闹事,无恶不作。只要有人说他俩的坏话,他们就先把人揍打一顿,然后威胁说:“再多嘴我就拿刀砍死你!”因此乡里人都不敢得罪这两个“恶爷”。他俩成了人人憎恨的”乡患”。其父亲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从来不加管教,任由他俩胡作非为。去年七月至十二月间,兄弟俩串同韦汝能等窜到佛山、增城等地到处作案,盗窃财物折价合计三千多元,何犯次次得手,使其犯罪越来越猖狂。
  今年六月十七日,他们三人跟踪盯梢带有现款二千六百多元的妇女欧某,并预先埋伏在劳村岳步路段的竹林里,当欧某骑车路过时,三人同时用石灰粉向欧的双眼撒去,并扑上前将她殴打致伤,将现款抢去仓惶逃走。
  经过乐从区派出所的连日侦查,掌握了何某三人的犯罪事实,公安干警动员他们的家长带子投案自首。何的父亲不但没有劝导,反而教唆他们逃走。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公安干警的追捕下,抢劫盗窃罪犯何志刚、何志能、韦汝能终于落入法网。
  (乐从派出所、广播站供稿)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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