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一见钟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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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2776
颗粒名称: 闲话「一见钟情」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11月17日,佛山报刊登笔者对「一见钟情」的分析。
关键词: 笔者 「一见钟情」 分析

内容

婚姻嫁娶,组织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双方打好牢固的感情基础十分重要。但现在有的青年男女时兴“一见钟情”,草率成婚。结果,由于婚姻基础不牢,多数青年婚后不仅没有获得生活的温馨,反而带来精神上的痛苦。
  据中山市某区统计,去年投诉到法庭要求离婚的十五宗纠纷案件中,属没有婚姻基础,在相互之间很不了解的情况下便仓促成婚的就占了十三对。青年冼某去年三月经人介绍结识了女青年梁某,两人“一见钟情”,见面仅四天就登记结婚。婚后冼某发现女方有生理缺陷,便以夫妻性格不合,没有感情为理由提出离婚。经多次调解无效于四月份离了婚。这桩“短命婚姻”,从结合到离散只有二十七天。冼某花费了大量的财物,而他得到的是一杯苦酒。
  “一见钟情”的恋爱婚姻具有很大的盲目性。男女双方仅凭短期的接触,表面的印象,一时的冲动就山盟海誓,定下终身,这样的爱情往往是不牢靠的。“一见”,只能看到对方的外表容貌,看不到深藏在外表内的思想实质。只有在一见的基础上,再通过双方相当时间的交往接触,对彼此的思想、品德、志趣、性格等等这些建立爱情必不可少的条件深一步了解,爱情才能牢靠,结合才能美满。邓颖超同志曾经说过:“真挚的持久的爱情,不是‘一见倾心’。因为相互的全面的理解,思想观点的协和,不是短时间能达到的,必须经过相当时期才能真正了解,才能实际地衡量双方的感情。”这就是青年人在恋爱婚姻问题上必须具备的严肃认真态度。
  未婚的青年朋友们,为了你能有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请你择偶时慎重,切勿“一见钟情”,草率从事。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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