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经济法规者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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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2380
颗粒名称: 无视经济法规者戒!
并列题名: 我市查处一些无牌经营广告和商标侵权案
分类号: G210
摘要: 佛山市工商部门查处了一些无牌经营广告和商标侵权案件。
关键词: 佛山市工商部门 无牌经营广告 商标侵权案件

内容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自国家《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商标法》公布以来,无牌经营广告和商标侵权案件在我市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给有关企业的信誉造成不良影响。最近我市工商部门查处了一些无牌经营广告和商标侵权案件。
  在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形势下,有些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法制观念不强,在经营活动中不依法办事,不但侵犯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自己也受到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罚。例如,市区祖庙装修建筑工程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于今年三月擅自在永安路开设一间“佛山市永安专业广告霓虹灯工程部”,今年三月至八月,先后承接了近十个企业单位的广告霓虹灯工程,总款达四万四千多元,违反了《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被没收全部非法工程费一万八千多元,并被责令停止一切广告业务。又如,我市某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在珠海装配冒牌“丽佳”收录机,违反了《商标法》,结果要赔偿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名誉和经济损失,并从宽罚款二千元入国库。(罗丽鸥)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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