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区司法部门调处一宗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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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2248
颗粒名称: 均安区司法部门调处一宗土地纠纷
分类号: G210
摘要: 顺德县均安区司法部门积极协助区领导妥善调处了一宗土地纠纷,以事实为根据 以政策为准绳,解决拖延了一年多时间的悬案。
关键词: 顺德县均安区司法部门 调处土地纠纷 解决悬案

内容

本报讯 最近,顺德县均安区司法部门积极协助区领导妥善调处了一宗土地纠纷,解决拖延了一年多时间的悬案。
  今年五、六月间,均安卫生院征用附近生产队的土地新建卫生所。去年初旧卫生所在拆迁别处时留下一块空地。某单位经批准受委托在该空地建了一座八百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但在建筑时多占了生产队一亩土地。队干部和村民对此很有意见,认为卫生所拆迁后,该空地应归该队,某单位应向他们赔偿该地的生产损失。他们多次向区、乡领导申诉,要求对卫生所那块空地重新处理。但某单位则认为,卫生所旧址的用地当时已和队的干部协商好,并且按当时征用土地的政策办理了手续,补偿了生产损失,现在他们在该空地建市场是合法的。双方各持己见,纠纷不得解决。
  区司法部门受理此案后,在上级机关的协助下,深入纠纷双方认真调查,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第一手材料,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此基础上,召集双方及有关单位代表共16人参加的调解协商会。司法干部在会上反复宣传国家有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集体征用土地的政策规定,讲清对征用土地补偿生产损失的办法,要求双方顾全大局,按政策规定办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问题。经宣传教育,生产队同志认识到卫生院在征地时已补偿过生产损失,现在又要求再补偿损失是不对的,要求把地归还生产队更不合理,表示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办事。某单位也检查了未办补偿手续就占用生产队一亩土地的错误做法。最后双方一致达成协议:某单位多占用一亩地一次过补偿生产队的经济损失,该地使用权归属他们。并由他们向上级申请,要求从今年六月开始减免卫生所旧址公粮和水利费。如上级不予批准,该旧址公粮和水利费由某单位代交。根据双方协议司法部门又为他们办理了法律证明书。至此,双方纠纷顺利解决。
  (欧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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