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县(市)发出通告、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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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1619
颗粒名称: 市属各县(市)发出通告、通令
并列题名: 严厉打击盗窃活动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10月10日,高明县人民政府、以及中山、顺德、南海、三水等市县公安机关分别发出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摩托车犯罪活动的通告和通令。
关键词: 公安机关 通告 通令

内容

本报讯 高明县人民政府、以及中山、顺德、南海、三水等市县公安机关于今天分别发出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摩托车犯罪活动的通告和通令。
  通告和通令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窃犯罪活动,并指出自通告、通令发出后一个月内,投案自首者可按照政策从宽处理。公安机关再次正告一切违法犯罪分子迅速投案自首。若执迷不悟、继续作案,将会受到严惩。
  (容国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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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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