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峰之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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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1117
颗粒名称: 剑峰之雾
分类号: G127.653
摘要: 1986年9月22日,佛山报社刊登的连载小说《剑峰之雾》节选。
关键词: 小说 连载 剑峰之雾

内容

这次会议刚结束,杜玉美就接到N市公安局的电话,让立即带上死者的有关材料去N市。
  转瞬之间,又过去一个星期。在这一星期中,死者身份的调查渐趋明朗。我不得不占用一点时间向你介绍一下,死者是怎样找到,又怎样鉴定确认的。在这个问题上,小杜这鬼精灵可真没少动脑筋。死者的线索是从凉鞋上找到的。凉鞋的产地是上海,在全国各地都有销售,而且,死者也可能托人直接从上海购买。所以,调查产地意义不大。但是这凉鞋的后跟钉有一个小铁掌,她从铁掌得到启发,调查了两个市的钉鞋小摊铺子,证实死者准在N市商场一带钉的。死者鞋子左脚后跟左侧有块不大的白色斑点,经过鉴定分析,是蹭上的油漆。那么,死者可能是建筑粉刷工或五交化商店营业员、保管员之类。他们进一步缩小范围,把查找重点放在N市商场周围的建筑、油漆、五交化工公司等单位。在N市公安局的协助下,终于查明五交化批发商店业务员齐丽丽七月四日离开单位,前往广西等地出差,至今未归。经与有关协作单位发电询问,均无音信。
  说到这里,老柯拉亮电灯,从提包里掏出一幅照片,递给我说:“瞧,就是她。”
  在我面前,一位二十多岁的姑娘光采照人地笑着。她不但长得明媚艳丽,而且风度十足,那双眼睛简直叫人怦然心动。
  “死者就是她吗?”
  老柯微笑着,介绍说:她叫齐丽丽,父亲是N市副市长,母亲是某局人事科科长。一九七九年参加工作,先在丝织厂当工人,后调到土杂商店,又调五交化商店。去年转干,调到公司批发部。本来负责市内业务,这半年也时而到上海、广州、深圳一带跑。这次外出,身上带有现款八百元。当小杜把死者的凉鞋、上衣裙子布样及原件照片展放在她妈面前时,这位五十出头的人事科长立刻号啕大哭起来:
  “可怜的孩子呀,这裙子是她上个月才从上海捎回来的,我还亲手给她熨过。”
  小杜是个极细心的人,她从齐丽丽的档案里又找到一份她去年转干时的体检表,复制了十份。与死者的身长对照,仅差三公分。考虑到尸体变形,大家一致认为可以认定。
  认定了死者,对我们查找凶手帮助很大。齐丽丽身带八百元现金,丁三的老婆在案发后存入银行七百元,如果除去死者花用,凶手留存少量零用,这笔款作为赃款的嫌疑就十分突出。再加上,经调查齐丽丽的母亲,死者生前确实戴着一块梅花坤表,说明群众的反映并非毫无根据。
  在这种情况下,全组终于一致同意对丁三甜酒店进行搜查。搜查结果,在甜酒店后院的柴屋棚木上,发现一个银灰色圆筒形旅行包,这是一种广州产的三用旅行包,下带小轮。旅行包梳妆袋里还装着一把精致的梳子。更重要的是,袋里揉放着两页空白稿纸,同搜索现场发现的死者包面包的稿纸完全一样。
  经死者父母辨认,这提包正是齐丽丽的。
  当天,我们便将丁三逮捕归案。
  老柯喘一口气,端起丁三刚刚送来的热茶呷一口,慢慢地说:“天下事,有时候真叫阴差阳错。那时候,我们满以为离结案已经不远了。受害者的父母不断要求从严从快处理,全组同志都有些急不可耐。谁知道,才隔了一天,案情竟发生了令人难以相信的转折。”
  突然闯出的人物把案情逆转
  问题是这样提起的:在对丁三进行一次类然的提审之后,大家又一次研究案情,将各个证明人写的证言摊出来对照。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大家都很疲乏。会议室里烟雾腾腾,有人支起下巴打哈欠。这时候,突然听到小杜惊叫一声,把面前的桌案拍得啪啪响。
  “怎么了?你发什么神经?”我问。
  小杜激动得涨红了脸:“你们看,踏破铁鞋无觅处,原来这东西在这儿。”(5)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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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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