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客陈春华回乡投案获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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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1021
颗粒名称: 港客陈春华回乡投案获宽大处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笔者对违法犯罪分子处理的解析。
关键词: 笔者 违法犯罪分子 处理解析

内容

本报讯 九月七日,南海县九江公安分局根据党的政策,对十多年前犯盗窃罪而畏罪潜逃香港、现主动回乡投案自首的港客陈春华给予宽大处理。
  陈春华原是南海九江上东乡人,在一九七一年,伙同陆新荣等三人到鹤山县古劳等地多次盗窃防洪物资,后畏罪潜逃香港。陈春华到了香港之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很想回乡探望兄弟姐妹,但因自己是在逃案犯,因而不敢回乡。最近,他在党关于对犯罪逃港人员回乡的政策感召下,决意回乡自首。前不久,他写信给南海九江侨联会,诉说自己的回乡愿望与忧虑、侨联会立即向他讲述党的有关政策,并转达了当地公安机关欢迎他回乡自首的信息,使他消除了思想顾虑。九月七日,他回乡投案自首,公安机关根据党的政策,除对他作了退赃处罚一千五百元处理外,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让他安心回乡与家人团聚。
  (朱勇文、刘冠明)
  编后: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历来是我党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政策。十多年前畏罪逃港的盗窃分子陈春华,在政策的感召下,终于醒悟过来,弃暗投明,得到从宽处理,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奉劝那些仍执迷不悟的犯罪分子要以陈春华为镜子,早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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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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