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现象不能继续下去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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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0830
颗粒名称: 乱收费现象不能继续下去了
并列题名: 违反者,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者的责任
分类号: F129
摘要: 1986年9月,在佛山市政府召开的市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会议上,部署实施《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条例》和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等问题,以保证正当的收费,抵制乱收费。
关键词: 收费 条例 佛山市

内容

本报讯 在市政府最近召开的市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会议上,部署实施《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条例》和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等问题。
  会议强调,十月一日前,各行政、事业单位须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各收费项目和标准经物价部门审核,报省市政府批准后方行收取并使用统一票据。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不申领《许可证》的属于乱收费。群众有权拒付和监督揭发,对乱收费者要追究责任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市府秘书长潘健在讲话中说,《条例》是一个法规,必须有法必依,以保证正当的收费,抵制乱收费。市政府已研究决定,授权物价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于违反《条例》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对单位领导人和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和行政处理。
  (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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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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