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起有新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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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0355
颗粒名称: 十月一日起有新规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佛山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新规定。
关键词: 收费 事业性 行政 规定

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最近颁布《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条例》,决定今年十月一日起实施。最近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我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条例》明确规定,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须凭省或市政府批准收费文件,到当地物价管理部门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十月一日起,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须持有物价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和规定收费单据,才能收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属乱收费:(一)凡不申领《许可证》而收费者;(二)不按《许可证》的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者;(三)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增加收费项目者;(四)不使用规定收费票据收费者。对乱收费者,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木信)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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