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可否结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0345
颗粒名称: 缓刑期间可否结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8月29日,佛山报对黄爱华缓刑期间可否结婚的问题的回复。
关键词: 法律 结婚 缓刑

内容

编辑同志:我有一个朋友犯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现在家中,缓刑期尚未满他准备在缓刑期结婚,不知法律是否允许? 中山市 黄爱华
  黄爱华同志:缓刑是对犯罪情节轻、悔改较好且对社会不会再造成危害的犯罪分子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缓刑不是独立刑罚,只是一种考验期,你的朋友如在考验期内不犯新罪,就不再执行原判主刑他只要不违反婚姻法的规定,恋爱、结婚是允许的。
  (学发)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学发
责任者
黄爱华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佛山报社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