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制度改革问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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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0279
颗粒名称: 劳动制度改革问答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86年8月27日佛山报登载关于劳动制度改革的文章。
关键词: 劳动 制度 改革

内容

四、当前改革劳动制度有哪些内容和措施
  今年先进行以用工制度为重点的四项改革,即经过国务院制订发布实施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四项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是:
  1.改革用工制度,在新招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从今年十月一日起,凡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招用新工人(包括补充自然减员),不论采用何种用工形式,都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改变目前单纯用行政手段来分配和录用职工的办法,实行职工和企业互相选择、平等协商,通过劳动合同的形式,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来确定和调节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关系。
  2.改革招工制度,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工,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实行公开招工、择优录用,对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企业素质,促进人才的成长和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3.赋予企业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对一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但又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的职工,经过教育无效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辞退,但对被辞退的职工要妥善安置。这样,企业劳动纪律会大为改观,劳动管理也会前进一大步。
  4.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解决待业和养老保险问题。对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和职工按期交纳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职工待业保险。范围只限于破产的国营企业职工、濒临破产的国营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减的职工、国营企业辞退的职工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但不包括企业的富余职工。企业交纳的保险基金可在税前列支,两项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存入银行户头,专款专用。
  上述四个规定是互相联系、密切配合的一个小配套改革,必须认真地全面地贯彻执行。哪一个环节的工作没有做好,都会影响整个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有关部门还要抓紧制订《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利于处理、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问题。实行劳动合同制,只是用工制度的初步改革,开始走上新的轨道。但从长远来看,劳动制度的改革还涉及到其他许多方面的配套问题,例如工资制度、就业制度、社会调节机制、干部制度等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问题,都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进行理论的和实践的探索。 (佛山市劳动局供稿)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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