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险公司提高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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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0138
颗粒名称: 国家保险公司提高保险金额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8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决定,简易人身保险金额从今年六月一日起,再次调高各个年期的保险金额。
关键词: 保险 金额 上调

内容

本报讯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最近决定,简易人身保险金额从今年六月一日起,再次调高各个年期的保险金额,而交费不变,每月每份交一元。例如:16—30岁的人,投保三十年期的保险金额从原来的690元调高到790元;31—40岁的人,保险金额从原来的629元调高到713元;16—40岁的人,投保二十年期的,保险金额从原来的361元调高到400元。
  (邓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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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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