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肇事司机周伟超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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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9900
颗粒名称: 判处肇事司机周伟超徒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8月13日,汾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周伟超交通肇事一案。
关键词: 法院 审理 交通肇事

内容

本报讯 八月十三日,汾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周伟超交通肇事一案。对肇事司机周伟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周伟超原是南海县九江区供销社糖烟酒批发部实习司机,于今年四月二日早上驾驶小货车从九江开往广州,途经市区过境公路路段时超速,交通值勤民警梁耀辉驾驶摩托车前来,示意他不要超车,当时周伟超刹车过急,方向失去控制,冲向左边驶出路外翻倒,把民警梁耀辉压在车下致重伤,送医院后死亡。
  周伟超违反交通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庞浩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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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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