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调整抚恤救济补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9338
颗粒名称: 市区调整抚恤救济补助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佛山市民政局、财政局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了调整市区抚恤和救济标准的具体方案,并报经市政府批准,从七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关键词: 孤老烈属 抚恤工作 补助金额

内容

本报讯 最近,市民政局、财政局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了调整市区抚恤和救济标准的具体方案,并报经市政府批准,从七月一日起开始实施。调整后的标准为:孤老烈属定期抚恤每人每月七十元;一般烈属定期抚恤每人每月六十至六十五元;原享受定补的复退军人定期补助每人每月五十至五十五元;社会各救济对象每人每月约为五十五元。 (陈坤康)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陈坤康
责任者

相关机构

市民政局
相关机构
财政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佛山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