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平办事处掀起群众学法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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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8688
颗粒名称: 升平办事处掀起群众学法高潮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汾江区升平街道办事处联系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扎实地在街道居民中进行法制教育。
关键词: 法制 教育 宣传

内容

本报讯 汾江区升平街道办事处联系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扎实地在街道居民中进行法制教育。到目前为止,全街已有百分之七十居民参加学法,初步掀起了群众性学法、用法、守法的高潮。
  该办事处辖区是城区商业中心,治安情况比较复杂。下属有十六个居委会,四万一千九百多人。街道居民许多是年纪大,文化水平低。起初,他们对普法教育存在各种模糊认识,认为,“我们这些婆婆妈妈,不偷不抢不会犯罪,学法多此一举”针对这些情况,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居民学习有关普法工作文件,并结合本街道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民纠纷为例子,进行剖析通过宣传,提高了居民的思想觉悟,人人自觉地参加学习街道办事处为了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先后在十六个居委会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支有一百多人的法制宣传队伍,他们采取分期分批逐个法来学的方法,结合实际,开展一事一议的宣传和就案论法进行学习。利用宣传栏、登载法律常识,让居民群众懂得具体的法律条文。并在调解纠纷时,坚持以法服人,改变过去就事论事的工作方法。如培德居委会居民江镜有五个子女,个个不赡养老人,使老人无法生活而到处借钱,调解干部知道后,分别同江的五个子女一起学习了《宪法》、《婚姻法》中的规定,使他们认识到,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行为,遗弃老人要负法律责任。五个子女受到教育,提高了觉悟,每人每月按时送给老人六元钱的生活费。
  与此同时,街道办事处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与他们促膝谈心,宣传普法教育的意义和作用,帮助他们学好法律常识。失足女青年简某,通过学习考试后,深有感触地说:“我过去不学法、不懂法,以至多次违法,今后我要积极学习,改造自己思想,重新做人”
  通过在居民中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了群众守法的自觉性,今年上半年全街道只发生纠纷案件四起比去年同期减少十起,违法青少年转变效果显著,涌现出一批文明、和睦的集体和家庭尊老爱幼,为孤寡老人做好事蔚然成风,为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梁绍伟)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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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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