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计量法 利国又利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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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8557
颗粒名称: 实施计量法 利国又利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6月30日佛山报登载的关于计量法实施的文章。
关键词: 计量法 经济生活 经济建设

内容

计量法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自古以来,计量的效用始终是同评价人类的文明、进步和公正的活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经济越发展,越需要计量。计量法的颁布施行,正好反映我国的经济建设迅速迈向现代化的需要。我市商品经济发达,内外贸易兴旺。实施好计量法,必将更有力地促进我市的经济繁荣,和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值此新法实施之际,我市广大计量工作人员热切地寄以期望:依靠全市人民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通力合作,搞好计量法制管理,努力做好以下三件事:
   一、增强法制计量观念。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施行,主要是依靠人民的自觉遵守。增强法制观念,这是依法办事、严格守法最重要的思想基础。计量法同国家其他经济法律一样,它立法保护的都是积极的行为和规范。凡涉及计量法律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只有做到循规依法,利国利民,这才是认真履行法律义务,维护计量法。
   二、认真搞好计量基本建设。计量是标准化的前提。现代化管理突出强调抓生产必须抓计量,用数据说话。现代企业的生产活动,计量数据占了全部数据信息的百分之六十。没有相应的计量手段,就难以保证量值的准确可靠,也解决不了指挥生产、监控工艺、检验成品、核算经济等管理工作中要求动态、快速、自动、连续化一系列问题。因此,要以计量法为准绳,努力配好、用好、管好相应的计量器具,注意优先或超前装备先进的计量设施,及时更新计测手段。这样,才能为法制计量的有效实施,创造可靠的物质保证,真正贯彻实施好计量法。
   三、大力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法定计量单位是国家以法令的形式规定允许使用的计量单位,这是国家计量单位制的核心。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加上十五个非国际单位制单位构成,具有结构简单、科学性强、使用方便、先进合理的优点。实行法定计量单位是我国单位制的重大改革,它顺应当前国际计量单位制走向统一的趋势。确保顺利完成这项改革,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使国家和人民免受因不准确或不诚实测量可能受到的危害,这是计量立法的根本宗旨和目的。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报刊图书出版印刷机构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迅速行动,率先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并采取有力措施,到一九九〇年年底前,按期完成单位制改制的过渡。届时,计量工作对各项事业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必将更加显示出来!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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