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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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6572
颗粒名称: 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4月21日,佛山报刊登一篇佛山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决议

内容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批准宋宪志检察长所作的《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各项检察工作;要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要把查处经济犯罪的大案要案作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抓紧抓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为实现我市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顺利进行作出新的贡献。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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