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盐步区对非法同居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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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5763
颗粒名称: 南海盐步区对非法同居人员进行处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3月,南海县盐步区委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对违反婚姻法非法同居人员进行处理,收到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 人员 婚姻法 处理

内容

本报讯 最近,南海县盐步区委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对违反婚姻法非法同居人员进行处理,收到较好的效果。
  该区根据县人民政府文件精神,针对区内非法同居现象而成立了由政法、民政、妇联联合组成的处理小组对违反婚姻法、非法同居的十九对人员逐一处理。他们除对违法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外,还视其情节分别罚款一至五百元并责成其写检讨,限期分居。对那些未够年龄结婚非法同居而生有孩子的还落实了计划生育措施,待够年龄后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通过对违法人员的处理,进行一次婚姻法的再教育,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李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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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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