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惯犯陈永洪被判无期徒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5010
颗粒名称: 盗窃惯犯陈永洪被判无期徒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2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重大盗窃惯犯陈永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关键词: 盗窃 犯罪 法律

内容

本报讯去年六至九月间,连续在中山市城区和郊区九个乡村入屋作案的重大盗窃惯犯陈永洪,最近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陈永洪从小品行败坏,于一九八二年尚未满十六岁时就因重大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九八四年十月刑满释放后毫不悔改: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于一九八五年六至九月间,采取爬墙、破门、撬锁等手段,先后十一次入屋盗窃了价值人民币一万四千一百多元的财物。事后陈永洪为逃避法律责任而偷渡逃往澳门,当其改名换姓企图再度回窜时,被公安机关捉获归案,再次锒铛入狱。(杨金泉)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杨金泉
责任者
陈永洪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中山市
相关地名
澳门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