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体制改革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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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4468
颗粒名称: 抓好体制改革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1月20日至23日,高明县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育体制改革的经验,研究部署今后教育工作。
关键词: 教育 体制 改革 经验

内容

本报讯 高明县于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育体制改革的经验,研究部署今后教育工作。确定今后〓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点,是继续抓好教育体制的改革,逐步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高明县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过去教育事业比较落后。一九八二年恢复建制时,很多学校破旧不堪,教学设备简陋,教学质量很低。恢复建制四年来,全县集资近七百万元,新建和扩建校舍六万六千平方米,添置了一批教学设备。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稳定了教师队伍。一九八三年全县基本实现了普及小学教育。去年完成了初中布局调整,各类成人教育也有较大发展。
  县委、县政府为了在一九八八年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在这次会议上制定了五条措施:一、改革中小学校的管理体制,实行县、区、乡三级管理学校:二、采用县、区、乡三级集资和“几个一点”的办法,解决初中增班所需要的校舍、师资、设备等项的经费;三、抓好普及小学的巩固和发展工作,县、区、乡、村都要挖掘潜力,充分利用现有的校舍、设备多办、办好幼儿园和小学学前班,搞好学前教育;四、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分批进行小学恢复六年制的改制工作,一年改一部分,在一九八八年前完成小学的改制任务;五、各部门、单位都要制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措施。今后,对未完成九年制教育的在校学生,任何单位不得从中招干、招工或发给个体营业热照;家长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学生入学或强迫退学,学校不准随意开除学生,勒令学生退学。
  (特约记者 吴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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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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