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商标者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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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4158
颗粒名称: 冒用商标者戒!
并列题名: 高州县灯泡厂冒用中山市灯泡厂千叶牌商标被罚款万元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高州县灯泡厂冒用中山市灯泡厂的千叶牌商标生产内销10瓦小球泡被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罚款处理。
关键词: 高州县灯泡厂 冒用 商标

内容

本报讯 高州县灯泡厂冒用中山市灯泡厂的千叶牌商标生产内销10瓦小球泡最近被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一万二千元。
  去年底广州市用户来信向我市用户委员会投诉中山市千叶牌10瓦小球泡质量差,我市用户委员会立即向中山市工商局和中山市灯泡厂反映情况。经几方面的再三查证,原来用户反映质量差的产品是高州县灯泡厂冒用千叶牌的商标生产内销产品。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障商标注册厂家的正当权利,中山市工商局对高州县灯泡厂给予罚款处理。
  (用言)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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