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会祥被判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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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3887
颗粒名称: 黄会祥被判徒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南海县罗村区农民黄会祥,光天化日行凶杀人,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关键词: 黄会祥 行凶杀人 有期徒刑

内容

本报讯 南海县罗村区农民黄会祥,光天化日行凶杀人,最近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罪犯黄会祥因其妻子与同村农民黄某多次通奸而怀恨在心,遂起杀死黄某之念。去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他从家中取出一把柴刀,乘黄某在村前榕树下乘凉不备之机,朝其头部猛砍数刀,黄某被砍至重伤倒地,但他仍不罢休,继续举刀向黄某砍去。幸得在场群众拦阻,黄某才逃至附近人家里躲避,黄会祥无法入屋才停止行凶。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当地群众举报将黄会祥捉获归案。
  (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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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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