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县高丰区有的放矢宣传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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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3654
颗粒名称: 三水县高丰区有的放矢宣传法制
并列题名: 订立经济合同公证633宗
分类号: F129
摘要: 三水县高丰区有的放矢宣传经济合同法,收到良好效果。
关键词: 经济 合同法 法制

内容

本报讯 三水县高丰区有的放矢宣传经济合同法,收到良好效果。到去年十一月止,已订立经济合同公证六百三十三宗,金额四百五十多万元
  过去,高丰区经济纠纷较多。全区农村■众共欠集体投包等款项百余万元,但因没有合同公证,因而无法追回,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去年,该区在县司法部门的具体帮助下,成立了有政法、宣传、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宣传法制领导组,充分发挥广播、布告、橱窗的宣传作用,并有计划地召开违法人员会议,有的放矢进行宣传。如该区的杨梅乡,荒山残林数千亩,但因造林时间长,群众怕政策变,不敢投包。为此,区法制宣传领导组前往该乡,宣传经济合同法、森林法,使该乡数千亩荒山、残林落实到承包者,造林二十亩、三十亩乃至六七十亩的农户大批出现。据了解,全区到去年十一月止,已同农民、专业户订立经济合同公证六百多宗,其中鱼塘承包二百三十七份,残林承包一百一十六份,劳务合同一百一十三份。还应聘担任了三个个体户、一个工厂的常年法律顾问有力地保证了经济发展。
  (梁文启、李满棠)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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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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