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不教 父之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3153
颗粒名称: 养不教 父之过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12月13日佛山报登载现在家长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不能压服,只能说服”不仅对大人,对孩子同样有效。
关键词: 家长 教育 方式

内容

《佛山报》载:三水县芦苞区近日发生一起父亲恨子不成器,亲手烧死孩子的事件。(详见本报12月6日一版),读后令人思绪难平。
  黄某烧死儿子,不论有意或是无意,都触犯了法律,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也经常有这样一些家长,他们看到自己的子女或因考试成绩不佳,或因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动辄就是打骂,甚至不准孩子回家等等。他们这样做,与黄某之举虽然程度不同,但本质一样,都是惩办主义。人孰无过,何况是青少年?作为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用什么样的教育方法。其实,孩子之所以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当家长的岂能没有责任?事实证明,“不能压服,只能说服”不仅对大人,对孩子同样有效。教育孩子,只有以教为主,动之以情,晓之有理,他们之中,绝大多数是能够转变过来的。这样的事例,俯拾皆是,毋需多赘。现在,有关部门提出,对青少年教育,实行学校、家庭、社会综合治理。这不失为一良策。
  “养不教,父之过”,古人对子女出现问题尚能这样正确对待。现在,我们作人父母者,子女出现问题,为何自己不检查,却全部责任归咎于孩子呢?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横古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