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的区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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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2224
颗粒名称: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的区别
分类号: G210
摘要: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都是近几年来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但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发生纠纷后解决的办法也不相同。
关键词: 企业 承包合同 法律

内容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都是近几年来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但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发生纠纷后解决的办法也不相同。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由企业一方和企业内部的劳动组织或个人为另一方,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后自愿签订的。合同签订后,双方就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虽然这种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行政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签订合同时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这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如果是违法合同,则无效不受保护。
  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是企业为了加强经营管理,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而制订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它不象签订承包合同那样,具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有些企业在制订岗位责任制时,由群众讨论。但岗位责任制主要还是体现企业领导管理企业的意志,一旦颁布,下级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它不象签订承包合同那样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承包合同的履行不是靠行政手段,而是靠法律的约束力,靠劳动成果和劳动者的经济利益紧密相结合。
  所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有关部门调解无效,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进行审理。因为签订合同都是横向的经济关系,而不是上下级关系。这种在生产流通领域中签订的承包合同,是经济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人民法院应依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岗位责任制发生纠纷,这是执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主要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来协商解决。
  (摘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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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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