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损人民币的兑换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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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1970
颗粒名称: 残损人民币的兑换规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10月14日佛山报登载的残损人民币的兑换规定。
关键词: 破损 人民币 兑换规定

内容

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久了,难免有的破损、残缺、油污或水浸、烟熏。只要不是故意破坏,可到银行兑换。兑换的规定是:
  一、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全额兑换;二、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全额兑换;三、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照原面额半数兑换;四、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或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不能兑换。
  ·金名·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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