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凶杀案发生之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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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1781
颗粒名称: 赶在凶杀案发生之前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佛山报登载文章,讲述了派出所民警连夜找到高村乡的男青年,经过耐心细致的帮助教育,挽救了他。
关键词: 派出所民警 帮助教育 挽救

内容

高明县合水区蛇塘乡女青年阮某于去年十二月与本区高村乡男青年陈某相识恋爱,并建立了一定的感情。至今年四月下旬,阮某以陈某经营个体商店亏了本,经济困难为由,提出分手。陈某不愿,多次找阮哀求保持恋爱关系,阮某不允,表示坚决一刀两断,陈某遂起杀人报复之心,声称得不到她,也不让她得到幸福。
  今年九月二十二日中午,陈某到阮某所在的毛织厂找阮,刚好阮下班回家不在厂。该厂供销员郭水永认识陈某,并早得知他与阮恋爱关系破裂,见到陈来找阮,即上前招呼他到宿舍询问他找阮有何事。陈声称要杀死阮某,并从身上拿出果刀一把,磷化砷毒药一包,说要先杀死她然后服毒自尽。郭水永即缴了他的果刀和毒药,并开导教育他。他虽表示弃掉恶念,但内心不服,愤然离去。
  当晚,郭水永即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陈的住地,但找不到陈某。为防意外,又赶到女青年阮家将情况讲清楚,让她提高警惕。同时,连夜组织民警和巡逻队分头寻找陈某。至九月二十四日晚终于找到陈某。经过耐心细致的帮助教育,陈某懂得了强扭的瓜不甜,恋爱不成友谊在的道理,也增强了法制观念。他表示弃掉恶念,今后要做一个真正有作为的男子汉,并感谢派出所民警教育挽救了他。
  陆允熙 劳伟雄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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