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特别的仲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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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1677
颗粒名称: 一次特别的仲裁
并列题名: 解决了这宗因错开纽门而争执了半年的纠纷,最后使双方满意而归……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佛山市用户委员会和汾江区工公局的同志负责仲裁了一起特别的商品纠纷案。
关键词: 委员会 仲裁 商品纠纷案

内容

这是一次十分特别的商品纠纷仲裁。
  按枱上,平放着一套银灰色的薄绒西装、投诉者是市无线电模具厂的职工陈富伟;被投诉的是“文林”时装店店主李文林;
  负责仲裁的是市用户委员会和汾江区工公局的同志。
  事主陈富伟今年三月中旬,花了100多元买了一件银灰色的薄绒布料,到城区“文林”服装店缝制一套西装。4月18日,他在取货时,发现衣服的纽门错开在右边。于是,他向李文林提出,西装的纽门有男左女右之分。李也承认是纽门错开了,又说,可以想办法处理。后来,他没有征得事主的同意,擅自把衣服拿到织补店织补。这样做,更引起陈的反感……
  这次仲裁的负责人,市用户委员会副主任葛仕长和市“质协”副理事长黄复虞与大家一起仔细地观察了这件开错纽门的西装,并请双方发表意见。事主提出,要求赔回一件质地、颜色都与原来一模一样的衣料。大家认为,这不可能,就算是同时染出的一匹布,颜色也不完全相同。这一动议被否决了。有人提出,要照价赔偿,仲裁人员认为,这件错开了纽门的西装,经过织补处理后,外观影响不大,且裤子也没有弄坏,不可能全部赔偿……市“用委会”的同志在广泛地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之后,还找他们个别做思想工作,最后确定免收加工费,作为李文林赔偿事主的损失,双方签约表示同意。这宗拖了半年的纠纷终于在9月27日得到解决。陈富伟和李文林高兴地握着“用委会”同志的年说,感谢您们!
  叶家昌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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