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孩子的小恶莫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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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1229
颗粒名称: 对孩子的小恶莫等闲视之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家长对孩子的小恶莫等闲视之的道理。
关键词: 家长 孩子 等闲视之道理

内容

有些家长对子女的错误行为不及时纠正,当别人提醒他时,他却说:“树大自然直。”对孩子的小恶,采取放纵的态度,是十分危险的。
  中国有句俗话;“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就是比喻人犯大罪往往起于小恶。无数事实说明,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常常是因小错不改而导致的。量的积累在一定条件下就会发生质变。许多青少年就是从一些小错的积累,最后演变成大祸的。如最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宣判的“神雕队”少年犯罪集团,他们的发展过程就发人深省。这伙歹徒除一人外,都是在校中学生,他们经常逃学,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旺盛的精力不是放在学习和锻炼身体上,而是放在如何吃喝玩乐和打架上。对于这些反常现象,家长们应是有所察觉的,但他们都不以为然,甚至当学校老师上门反映时,有的家长还偏袒孩子,责怪学校。当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戴上手铐时,做家长的才如梦初醒,悔恨交加,那就未免太迟了
  古人云:“蚁穴虽小,能毁千里之堤”。小恶不改,习以成性,就向“无恶不作”靠近了。愿所有家长们都能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千万不可等闲视之。·西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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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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