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子女在法律上要办什么手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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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0815
颗粒名称: 收养子女在法律上要办什么手续?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8月23日佛山报登载的关于收养子女在法律上要办什么手续的文章。
关键词: 收养子女 公证机关 法律程序

内容

问:关于收养子女,我国法律上有什么规定?要办哪些手续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佛山城区读者 刘勇
  答: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和风俗习惯,本人没有子女的可以收养亲戚或其他人的子女作养子女。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子女同亲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但收养子女必须办一定的手续,水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件收养关系的建立,应由生父母和养父母双方自愿,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契约),到当地公证机关(佛山市公证处设在富民路八号)请求公证。公证机关公证时,会审查双方订立的收养契约内容是否合法,合法的才予以公证。经过公证的收养契约就具有法律效力,可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还必须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本报法律顾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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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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