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纫机等五种商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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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9493
颗粒名称: 缝纫机等五种商品
并列题名: 作价有新规定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85年6月,缝纫机等五种商品,作价有新规定。
关键词: 自行车 价格 定价

内容

最近,国家物价局、商业部、轻工部、电子工业部发出联合通知,对缝纫机、国产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电风扇五种产品的定价作出新的规定。
  缝纫机、国产手表、收音机、电风扇实行企业定价。自行车中的“永久”、“凤凰”、“飞鸽”牌仍执行现行的价格管理权限,其他牌号的自行车实行企业定价。
  实行企业定价的产品,应在国家物价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市场供求情况,本着按质论价和薄利多销的原则,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批发、零售企业之间一律按进价加合理费用、税金和利润作价。零售价格,由零售企业制定,取消国家统一定价的有关规定。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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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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