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投诉有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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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7997
颗粒名称: 让消费者投诉有门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4月12日佛山报登载的关于让消费者投诉有门的社论文章。
关键词: 物价检查 消费者 投诉渠道

内容

听说,佛山准备开始物价检查了。谢天谢地,市民盼望已久的制止乱涨物价,总算有点“雷声”。
  高兴之余,心头又有点疙瘩。单靠一两次检查,能解决问题吗?鄙人不敢低估人们的觉悟,但“人老精”,积多次纠正不正之风的经验,深知某些人对上头是满有对策的。“风”头上他缩一缩,“风”过后变本加厉,加倍地捞回来,这是一种。高档商品不标价,欲购者入内面议,愿者上钩,达成交易后开两种发票,这是第二种。瞒天过海,将商品改头换面,加价出售,这是第三种。……诚然,这些人是少数,但一粒老鼠屎也可以搞坏一锅汤,何况不止一粒。
  这样说,对乱涨物价岂不是奈何不得?不。鄙人还不是悲观论者。办法是有的,而且较有成效的一条是依靠群众监督,让消费者投诉有门。广州在这方面就做得较好,方便消费者投诉之门开得很大,比如,层层设立民间组织消费委员会,设立“热线”——检举专用电话,在报章上公布商品限价等等。这样,谁要乱涨物价,一举一动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马上有人检举揭发,甚至形成舆论。比之物价部门的孤军奋战,其效果当然不可同日而语。退一步,即使某些问题当时处理不下,让消费者出口气,也比憋在心里好。
  远的难学,佛山和广州近在咫尺,借鉴下,让消费者投诉有门,何如?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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