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春节期间向市机关和干部送年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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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6642
颗粒名称: 禁止春节期间向市机关和干部送年货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2月6日,中共佛山市委整党工作指导小组发出关于禁止春节期间向市机关和干部送年货的通知。
关键词: 春节 机关 年货

内容

本报讯 中共佛山市委整党工作指导小组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省委整党工作指导小组发出的《转发广州市〈关于禁止春节期间向市机关和干部送年货的通知〉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如下规定:一、除了正常接待以外,各单位不得用公款互相请客,禁止铺张浪费。二、各单位不得发“红包”,更不得互送“红包”。干部、职工中有突出贡献应该奖励的,要公开进行。三、不得采购实物在内部无偿分配,搞变相的发奖金、补贴。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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