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鹤巢」人人有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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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6242
颗粒名称: 保护「鹤巢」人人有责
并列题名: 「鹤巢」列为县重点保护区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初,南海县人民政府决定把「鹤巢」半径三公里内列为县重点保护区。在保护区内,严禁打、捕鹭鸟。违者,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重点保护区 鹭鸟

内容

璜玑「鹤巢」位于九江区璜玑乡,这里栖息着数以万计省内稀有的鹭鸟(当地人称之为「鹤」。)南海县人民政府决定把「鹤巢」半径三公里内列为县重点保护区。在保护区内,严禁打、捕鹭鸟。违者,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邹灿华)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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