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省人委作出三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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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2817
颗粒名称: 广东省委、省人委作出三項規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受灾以后,早造粮食如何征購?如何解决灾区的粮食供应問題?中共广东省委和广东省人委最近就这两个問題进行了硏究,幷且作出了若干规定:一、繼續坚持增产不增購的政策。二、受灾特別严重,早造粮食全部失收或基本上失收的重灾区,免征今年全年的农业稅,免去早造应該征購的粮食任务三、虽然受灾但程度幷不严重的一般灾区,仍須完成国家粮食征購任务。
关键词: 粮食 灾区 征購 减免

内容

【南方日报訊】受灾以后,早造粮食如何征購?如何解决灾区的粮食供应問題?已經成为广大人民十分关心的問題。中共广东省委和广东省人委最近就这两个問題进行了硏究,幷且作出了若干规定。这几項规定是:
  一、繼續坚持增产不增購的政策。所有非灾区,仍按原定的粮食征購包干任务进行征購。目前,虽然一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水灾,但国家完全有力量解决灾区粮食供应問題,决不因此增加非灾区的粮食征購任务。各个生产大队应进一步鼓足干劲,細收細打,顆粒归家,爭取多收粮食,以更好安排自己的生活。
  二、受灾特別严重,早造粮食全部失收或基本上失收的重灾区,免征今年全年的农业稅,免去早造应該征購的粮食任务。各地应抓紧时間,根据这一精神,迅速对重灾区人民的口粮进行全面的规划和安排,把灾区人民从现在到秋收需要国家供应的粮食数字定下来,迅速向群众宣布,以安定灾区人民的情緒和鼓舞生产积极性。
  三、虽然受灾但程度幷不严重的一般灾区,仍須完成国家粮食征購任务。少数灾情比較严重的地区,在留下最必需的口粮和种子之后,确实再无法交納公粮和出卖余粮者,早造的征購任务,应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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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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