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就西藏叛乱事件發布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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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1043
颗粒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就西藏叛乱事件發布命令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就西藏叛乱事件发布命令
关键词: 佛山市 国务院 西藏叛乱 命令

内容

国务院三月二十八日就西藏叛乱事件发布命令,命令說:西藏地方政府多素葛倫同上层反动集团勾結美帝国主义,糾集叛匪进行叛乱,残害人民,劫特达賴喇麻,撕毁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議。幷且在三月十九号夜間,指揮西藏地方軍队和叛乱分子向駐拉薩的人民解放軍发动全面进攻。这是背叛祖国、破坏統一的行为,实为国法所不容,为維护国家統一和民族团結,除責成中国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区彻底平息叛乱之外,特决定自三月廿八日起,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員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幷下令撤銷叛国分子的自治区筹备委員会委員及一切职务,按国家法律分別給予惩处。还任命了邓少东等16人为自治区筹备委員会委員。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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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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