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4日新邵县电影院因工作人员违章作业失火被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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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唯一号: 181132020210003664
事件名称: 1988年11月4日新邵县电影院因工作人员违章作业失火被焚
文件路径: 1811/01/object/PDF/1811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0082.pdf
事件类型: 安全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11月4日
发生地点: 新邵县

事件描述

1988年11月4日新邵县电影院因工作人员违章作业失火被焚,损失12万元。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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