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贯彻执行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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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唯一号: 181132020210000473
事件名称: 邵东县贯彻执行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
文件路径: 1811/01/object/PDF/1811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1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0年9月
结束时间: 1980年9月
发生地点: 邵东县

事件描述

1980年9月,贯彻执行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县成立选举委员会,县、社二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前30天公布选民名单,代表候选人按1人提名,3人附议的原则在选区内提名产生,经多次协商列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其数额应多于应选代表人数三分之一,且在选举前5天公布到选区内各选民小组。1980年10月30日,全县在118个选区设投票站,经过52.79万名选民无记名投票,选举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50名,其中工人代表40名,农民代表286名,干部代表89名,知识分子代表31名,军队代表2名,其他代表2名。代表中女性100名,少数民族6名。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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