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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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62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卫生防疫
分类号: R185
页数: 6
页码: 544-549
摘要: 本章记述了新邵县卫生防疫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公共卫生、防疫保健等。
关键词: 医药卫生 新邵县 卫生防疫

内容

1952年6月成立新邵县防疫委员会。1958年3月,从县人民卫生院分出防疫股,建立新邵县卫生防疫站。1959年,成立中共新邵县委除害灭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卫生科内)。1965年,成立新邵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取代除害灭病领导小组。1989年,县卫生防疫站有职工49名,其中卫技人员33名;区、乡、镇医院、卫生院卫生防疫人员38名,其中专职13名、兼职25名。
  第一节 公共卫生
  一、环境卫生
  1952年成立新邵县防疫委员会后,便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净化环境。
  1954年结合春耕生产积肥,在寺门前试点,改建厕所和猪、牛、羊栏,改善卫生条件。1955年以酿溪镇为重点,用“六六六”粉撒在厕所及阴沟杀蛆、杀蝇、灭蚊。1956年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40条,开展以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为重点的群众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四无”(无“四害”)单位。1958年,全县掀起大规模的突击除“四害”、讲卫生的群众活动,参加人数10万余人。此后,每年还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开展卫生突击活动。1970年后,农村主要进行“两管”(管水、管粪)、“五改”(改厕所、水井、牲畜栏、环境和炉灶)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工业“三废”(即废水、废气、废渣)对水源、大气污染调查的通知》精神,县卫生防疫站于1972~1981年,连续10年进行资水污染的调查监测,定时、定点采样进行水质分析。共采样648个,积累了资水水质分析的科学资料。同时,对资水两岸的工厂进行卫生学调查,邵阳市有39家厂矿的废水、废渣未经处理,排入资水,含有砷、酚、苯胺、有机磷、氰化物、硫化氢等有害物质,一般每日排放废水量50000余立方米。新邵县5家厂矿每日排放废水量970立方米。其中造纸厂、磷肥厂、七〇三厂、印机厂排放的废水分别含碱、氟、碳酸锰、铬、锡、氰化物等。1978年以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点逐步转移到美化环境,创建卫生文明单位上来。1980年10月,花桥公社解放、双江和田心大队建沼汽池,与厕所、猪、牛栏相结合,收到净化环境的效果。
  1984年,酿溪镇人民政府颁行《酿溪镇环境卫生试行管理规划》,订立“卫生公约”,调整和充实环卫所人员。主街道由环卫所清扫、防尘、保洁。各机关、厂矿、学校的公共场所,则由各单位实行“门前三包”(即清扫、保洁、绿化)。1986年,酿溪镇街旁设置纸屑果皮箱,定点设置垃圾箱。翌年,又购地6.4亩作为垃圾处置场,新修公共厕所1座,修好东西路下水道。全镇植树30000余株,栽花5400余盆,城镇绿化覆盖面积23.3%。自1985~1989年,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26个,市级21个,县级37个,创建文明卫生楼25栋,文明卫生之家138户。1985、1986两年,荣获全省爱国卫生运动竞赛2组第二名。1988、1989连续两年获邵阳赛区第一名。
  二、食品卫生
  建县初期,县城和各区乡政府所在地的120余家饮食店和饺面摊担,由人民卫生院防疫股和各区卫生所负责卫生监督检查。1958年开始,食品卫生由县卫生防疫站管理,符合卫生标准的则准予营业,否则予以整顿或取缔。1978年,新邵县革命委员会颁行《新邵县饮食品卫生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确定了12名监督员进行监督检查。1980年初,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镇饮食品卫生管理的通知》。8月,对全县饮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查出肺结核、肝炎等传染病及皮肤病患者共19人。其中13人休息治疗,6人更换工种。1981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9月,举办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学习班,学员182名。1984年,建立食品行业“一店一卡”的卫生管理检查档案。此后,饮食服务业的卫生管理制度日臻完善,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习惯逐步养成。1986年,邵阳市组织全市食品行业卫生检查评比,新邵县获第一名。1989年对县城235个饮食品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发证,发证率100%;对工作服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证率95%。当年县城饮食行业用于卫生设施改造投资达40000元。全县有食品加工和经营单位2638个,监测1045个单位(次),其中警告、限期改进49个单位(次),停业整顿9个单位(次),吊销卫生许可证3个;销毁不合格食品3785公斤。
  三、饮水卫生
  境内,历来多数人饮用河水、溪水或塘水,少数人饮用山泉水或井水。1955年开始,县城和人口稠密的村庄饮水用漂白粉消毒。后因工业“三废”增加,农村大量使用农药、化肥,水源污染日益严重。1970年开始,在农村开展改革管水工作。1980年国家投资66万元,在县大礼堂右侧打一口饮水井,酿溪镇居民饮用井水。8月,县卫生防疫站在花桥公社改良106口水井,使90%的村民饮用井水。1981年,县卫生局组织人员查明全县共有饮用水井4960口,应改水井3541口,已改1770口,已饮用卫生井水的生产队2965个,占全县生产队数的44.4%;已饮用卫生井水的30.992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9.3%。至1989年,全县共修建自来水70处,手压泵井1732口,新改大口井1100口,已饮用卫生井水的人数为40.943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8.5%。
  四、劳动卫生
  工业劳动与放射卫生 县卫生防疫站配备专人主管劳动卫生工作。1975年,对508名尘毒接触者进行调查监测,主要毒物为砷、汞等。主要毒物浓度(mg/m3)最高0.033,最低0.011。508人中测出苯中毒观察对象1名,汞中毒28人。对其中轻度中毒4人,急性中毒14人(包括事故)均采取治疗措施。1977年,对131名铅作业工人进行体检,发现铅中毒11人,均采取防治措施。1979年,对2386名尘粉接触工人进行监测检查,其尘粉种类为混合性粉尘,粉尘浓度(mg/m3)最低0.177,最高600,平均221。查出尘矽肺患者32人,其中I期患者19人,Ⅱ期患者10人,Ⅲ期患者3人;另可疑者39人,矽肺+结核患者6人。1982年完成5553人尘毒的建档工作。9月,对全县医用×光机进行监测,并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从事放射工作较长的人员,白细胞皆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全县有×光机38台,监测29台,检测441个点。其中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110个点。如高桥卫生院检测8个点。有6个超标,其中1个点超标359倍,调查31个机房,仅红日机械厂职工医院符合标准。1983年6月,完成了照射程度的科研任务。在全县选择性地测完17个大点、306个小点。1984年12月,对县属4个煤矿的940名井下作业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和矽肺病复查。砂肺病最高的大花塘煤矿发病率为16.8%,最低的十字路煤矿为1.42%。各厂矿一般皆建立医务室,配备1~3名医务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劳动防护卫生工作。1989年,完成1952年以来272例尘肺病人的流调工作,资料整理归档成册,经上级检查验收合格。对全县64个有尘毒的单位、152个粉尘作业点进行了监测,监测面100%;监测尘毒点55个,监测面86%。对44个物理有害因素点,监测39个,监测面88.6%。对14个全民所有制单位1963人进行健康检查,县属厂矿检查面达100%。全县有×光机43台(其中损坏6台未修),监测建档33台,合格发证22台,整改7台,查封3台,未发证11台。对从事X射线的工作人员作了健康检查,县城各单位的防护改造为100%,县以下单位为80%。
  农业劳动卫生 建县后,中共新邵县委和政府在组织民兵参加工业基本建设时,相应地配备医务力量,开展以防病、防伤、防暑、防寒为主的劳动保健工作。每年早插、“双枪”和冬修水利或农田基建等重大农事活动中,都组织巡回医疗队到田间、工地。1960年修建下源水库,全县抽调119名医务人员,组建临时工地医院1所,下设5个卫生所和27个医疗站,工地有民工24700余人,未发现传染病流行。1968年冬实行合作医疗,每个大队配备1至3名“赤脚医生”,在上级医疗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防病治病,保护好劳动力。1982年合作医疗解体后,各个村逐步建起了防保站,担负农村的防病治病及劳动保护。
  五、学校卫生
  1977年,县卫生防疫站配备专人主管学校卫生工作。5月,对新邵第八中学245名学生,就身高、体重、胸围、视力、疾病等项进行了抽样检查,其中肝脏肿大者占24%,鼻炎占23%。1979年12月,协同县教育局举办为期两周的保健教师学习班,学员38名,其中校医7名。1980年,抽查40个班,2250名中、小学学生的视力,其中17%的学生视力减退;对412名中小学生进行粪检,蛔虫阳性率为85%,并进行了治疗。1981年,对9所中学和6所小学的7至18岁青少年8075人首次进行发育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抽样调查,对其中7921人作了统计学分析,取得中、小学学生生长发育的科学数据。1986年,由县政协副主席、五官科主治医师钟铁成牵头,协同防疫站、医院组成中、小学学生视力调查组,到学校进行视力抽样调查,找出中、小学学生近视产生的原因,提出防治近视的建议。自1988年开始,中、小学卫生常规教育开课率达100%。1989年,在6所重点学校开展卫生建档工作,对全县18所中、小学5457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完成1所重点中学的驱虫任务,全校1020人,服药825人,服药率为80.9%。
  第二节 防疫保健
  一、计划免疫
  1979年,在严塘公社开展计划免疫试点。1980年,全县实行计划免疫。健全县、区、公社三级卫生防疫网,确定专人负责,建立计划免疫总户册和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册,冷链装备系统发挥效益。经过每年一次的计划免疫考核,开展计划免疫之后,各类生物制品接种率、全程覆盖率均有明显提高。1984年,小儿麻痹糖丸全程率93.2%;麻疹疫苗接种率83.3%;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87.4%;卡介苗81.4%,分别比1977年提高21.9、14.8、24.1、23.1个百分点。1988年,四苗全程覆盖率由冷链运转前0.48%上升到93.8%。6月经省、市统一全面考核验收合格,以优异成绩跨入了全市卫生工作先进行列。1989年,由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抽调50名医务人员深入到乡村对“四苗”进行抢种补种,并拨专款5000元,作为“四苗”接种优秀个人和先进单位的奖励。全县共接种卡介苗51400人次,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44000人次,小儿麻痹糖丸48000人次,麻疹疫苗62000人次。10月份抽查4个乡镇的64个村,476个当年出生的婴儿,建卡率为96%,卡介苗接种率92.4%,小儿麻痹糖丸投服率71%。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72.5%,麻诊疫苗89.3%。“四苗”全程覆盖率56.7%。
  二、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治
  疟疾 境内历来是疟疾高发区。1952~1957年全县发生疟疾病人16748人。其中1957年,发病2820人,发病率为65.2/10000。1958年3月14日新邵县人民委员会作出决定,对疟疾患者实行免费抗复发治疗。1964年,全县组织县、区、社三级防疟专业队,以“一预防、二根治”的综合措施,对疟疾休止期和现症患者免费送药上门。看服入腹。发病率大幅度下降,但发病率仍在5~10/10000之间徘徊。1981年,县、区、社医院又开展对发热病人进行血检,发现疟原虫携带者即免费进行根治。至1983年底,全县疟疾患者仅12人,发病率在0.2/万以下,实现“无疟县”要求,结束了千百年来“谷子黄、摆子狂,十有八九要上床”的历史。1989年共血检5900人次,发现阳性9例,仍符合基本消灭疟疾的标准。
  钩虫病 俗称懒黄病。据1952~1957年统计,全县共发现钩虫病患者35418人。1959年开始对钩虫病进行查治。粪检31.45万人,其中阳性63847人,阳性率为20.3%。对其中6824名有明显症状的患者进行治疗。1971年,全县普查12个公社,451个大队,粪检20.5123万人,发现阳性36878人,阳性率为18.7%。对其中3156名有明显症状的患者给予治疗。随着卫生知识的普及和城乡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懒黄病”基本得到控制。
  丝虫病 1976年以前,全县发现丝虫病患者5例,酿溪镇、礼坪、陈家坊、壕塘、洪溪各1例。经调查分析,均属外地感染,予以免费治疗。1976年10月,全县进行随机抽样调查,血检1132人,未发现阳性患者。1979年9月县组织138人的调查专业队,全面普查,血检30541人,发现微丝阳性5例(仍为原5例患者)。1984年第二次调查,阳性人数为零,当年,经省、市卫生防疫部门考察验收,确认新邵已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1985年11月,由省卫生厅发给消灭丝虫病合格证书。1989年第三次复查,共查1052人,未发现阳性。
  地方甲状腺肿 简称地甲病。1982年9月12日至10月15日全县组织县、区、公社防疫医生48人和334名乡村医生,对全县进行地甲病普查,共检查172461人,查出患者2157例,患病率为1.25%。其中以高桥、车峙发病率为高,分别为3.28%和12.16%,属地甲病区。1983年,提倡多食海带,对病区则采取以投服碘化油胶丸和加碘食盐预防为综合性防治措施。1985年1月,第二次普查和抽查时,未发现患者。中共湖南省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授予新邵县卫生防疫站“防治地方病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地甲病防治合格证书。1988年在车峙乡继续投服碘胶丸,应服药人数5075人,实服人数4175人,投服率为82.3%。同时对永兴村监测点进行监测调查,实查763人,患病22人,发病率2.88%。甲状腺肿大63人,肿大率为8.3%。
  狂犬病 清朝、民国时期均有发生。1957年,龙溪铺、迎官一带发生狂犬伤人伤畜,4至12月先后咬伤47人,其中3人发生恐水畏光症而死亡。为此,新邵县人民委员会发出控制狂犬病的通知。从1970年开始,每年县卫生防疫站发出狂犬疫苗150至300人份以预防被狂犬咬伤后发病。据统计1970~1980年全县共发生狂犬病.164人。(其中1974年狂犬伤人1326人,发病37人)。死亡率均为100%。1974年开始全县性捕杀狂犬和家狗。1979年,县人民武装部发布消灭狂犬的命令。要求各武装民兵,发现狂犬、家狗不能姑息,一律枪杀。此后,狂犬伤人及狂犬病减少,1984年仅发生1例,发病二日死亡。
  其他 肺吸虫病、麻风病、地氟病、头癣病等在境内都有发生,但为数不多。头癣病:1981年,全县普查,查出头癣病患者371例,治愈368例,治愈率为99.5%。地氟病:1982年,随机抽样调查及水氟检查综合分析,洪溪公社石泉片三个大队属高煤气地氟病区。通过宣传发动群众,改造炉灶,畅排煤气,病情得以控制。肺吸虫病:1982年,分别在龙溪铺、高桥两个公社4条小溪中进行肺吸虫病中间宿主的调查,在高桥公社的白水和洞口两条小溪里,捉到石蟹825只,其中120只检出肺吸虫毛虫蚴,经检查分析,确认高桥公社为肺吸虫病流行区。及时向群众宣传,不食生蟹,控制了该病的发生。麻疯病:1958年2月,对麻疯病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县发现麻疯病人12名。1964~1980年先后在扶锡、陈家坊、雀塘、寺门前、小塘、言栗,发现6例,确诊后,均送麻疯村治疗。尔后,未发现病人。
  三、几种主要传染病防治
  新邵流行的传染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乙型脑炎、麻疹、痢疾、病毒性肝炎、伤寒、白喉、百日咳、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14种。
  麻疹 建县前麻疹流行严重。建县后,积极防治,但发病仍时高时低。1958年11月6日统计:全县发现麻疹患者825人,死亡18人。1962年4月,发生区域性爆发流行,全年共发现麻诊5398人。1964年全年发病高达10189人,死亡261人。1967年,实施麻疹疫苗注射后,麻疹发病率、死亡率均大幅度下降。1986年,麻疹疫苗系小儿接种“四苗”之一,纳入冷链系统。有效地控制了麻疹的发生与流行。自1969~1989年未发现区域性流行,但点发性流行从未间断。
  流行脑脊髓膜炎 简称“流脑”。1958年、1966年、1972年为三个流行高峰年。1972年发病798人,死亡77人,死亡率为9.5%。1976年,实施流脑疫苗注射后,发病率、死亡率明显下降,至1989年未出现流行高峰。
  白喉 建县后,发病最严重的是1977年,发病376人,涉及14个公社,死亡56人,死亡率14.9%。1980年实施计划免疫后,发病率、死亡率大幅度下降。至1989年未发现区域性流行。
  乙型脑炎 1958年境内发现首例乙型脑炎以后,绝大多数年份均有散在性发生。最多的是1978年,发病182例,死亡53人,死亡率为29.1%。从1979年开始实施乙型脑炎疫苗注射,每年只少数病例发生。
  钩端螺旋体病 1972年迎光公社确诊首例病人之后,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和流行。1972~1982年,全县共发生此病患者1843人,先后涉及迎光、龙溪铺、巨口铺、五星、长冲铺、陈家桥、潭府、壕塘、寺门前、花桥、严塘、高桥、酿溪、武桥、潭溪、洪溪、坪上等18个乡镇。1986年有8个乡爆发流行,年发病1253人,县人民医院收治107人,死亡7人。1987年疫情波及陈家坊、严塘、新田铺区的12个乡。其中陈家坊、雀塘发病为多。发病率分别为76.6/10000、36.6/10000。1988年全县共完成疫苗注射19.37万人,1989年全县共发病人62例,全部治愈,并完成疫苗注射19.73万人。
  流行性出血热 1977年6月在寺门前公社发现第一例病人以来,至1983年共发病47人,死亡8人,死亡率为17%。此后每年都有散发性发生。
  天花、霍乱 民国时期天花与霍乱流行于境内。40年代初始种牛痘。建县后,由于普种牛痘,及时作好霍乱疫苗注射,加强饮食、饮水及肠道传染病的管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天花、霍乱自50年代中期已绝迹。1989年,在酿溪码头、人民医院污水处、703厂污水入河处以及渔溪河与资水汇合处共抽样60个,作外环检索;又分别在严塘、花桥、寺门前、人民医院、酿溪镇采样208个作内环检索,均未发现副霍乱病原体。附:1973~1975年死亡人员死因回顾调查三年全县死于传染病的人数为2026人,占死亡总数的10.2%,其中死于流脑的469人,麻疹147人,乙型脑炎296人,病毒性肝炎245人,白喉61人,小儿麻痹症23人,钩端螺旋体病12人。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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